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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_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一款内容
zmhk 2024-06-04 人已围观
简介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_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一款内容 接下来,我将为大家解答有关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对大家有所帮助。现在,我
接下来,我将为大家解答有关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对大家有所帮助。现在,我们就开始探讨一下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话题吧。
1.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是什么意思
2.道路交通安全法二十二条第一款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处罚是什么?
4.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一款的意义
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是什么意思
如今的事故定责,你先设想一下,比如事故责任是100分。首先按一般原则例如逆行,违规变道,超速等等将100分划定给过错方,然后再根据另一方有无违法行为从过错方身上转移一些分数,最终形成责任划分。
道交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这一条款其实是句正确的废话,用在任何事故都能成立。按照我最开始说的定责方法,首先应该是大客车违规占用对向车道行驶是造成事故的最主要原因,其次才能根据现场情况把责任往你这边拨。但无论怎么拨,你的责任不可能大于大客车的责任。严格来讲若无法证明你的违法行为,应该直接定大客车全责。但有些地方由于担心事故某一方不依不饶,一般会先定主次责,让某一方去申诉,申诉后再由上级决定维持原判断或者改为全责。这样可以把压力转移到上级部门。
故在你的事情这,交警部门定你无责或次责都是正常的,所谓道交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也就是给你划责任的一个理由。那个大巴司机的建议就是扯淡的,定你全责,以为保险公司法务部门都是傻子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二十二条第一款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一款也就是饮酒驾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处罚是什么?
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在2022年4月11日发布的,这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而制定本法的。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以下是第二十二条的第二款以及第三款: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下面引用一个案例: 2022年09月09日,张某驾驶车牌号为宁A7160Z号小型普通客车沿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与同心北街交叉路口时,遇孟某驾驶车牌号为宁AXX098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5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判断当事人张某驾驶机动车,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孟某某驾驶机动车,未观察_望、确保安全后通行,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可见驾驶员时刻遵守交通规则是多么重要,我们应当要牢记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做到安全文明地出行。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一款的意义
处罚依据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意思:是驾驶车辆时应该遵守道路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一款规定,多应用于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因为操作不当发生单方事故,如侧翻,撞护栏或者撞树。常见的因操作不当而发生的事故有:手机或东西掉下来后,驾驶人一手拿方向盘,一手伸下去拿;雨天路滑,车速过快;开车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突然被前方物品吓到后猛打方向盘;接打电话等。作为驾驶人,我们应当集中注意力开车,遇到要解决的事情,先把车停靠路边,确保安全后再做其他的事情,这样能减少意外的发生。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国家制定的用以保障交通安全的强制性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必须予以遵守,如果违反了有关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交通安全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本法即是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法律。本法的各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都应当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是国务院制定的关于交通安全的行政法规,它在法律效力上仅次于交通安全法律,在全国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应当在全国范围内得到遵守。第二类是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关于交通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在本地区内具有法律效力,在本地区内应当得到遵守。
保护事故现场,可以采取下列的方法:
1、交通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确定现场范围,用白灰、沙石、树枝、绳索等将现场标围封闭,并注意保护,禁止车辆和行人进入。标围现场,应当尽量做到不妨碍交通。
2、遇有下雨、下雪、刮风等自然现象,对现场可能造成破坏时,可用席子、塑料布等将现场上的尸体、血迹、车痕、制动印痕和其他散落物等遮盖起来。
3、现场如果要抢救伤员,应当标记伤员的原始位置,以证明现场的变动情况。
4、如果现场有扩大事故的因素,如汽油外溢、车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时,应立即设法消除,并向周围的行人讲明现场的危险性。必要时,将危险车辆驶离现场。
5、要注意寻找目击证人,记下见证人的身份、地址等。
6、在繁华或者重要的路段发生的事故,要服从值勤民警的指挥,在作好标记后,将车辆移出现场,以恢复正常交通,但是不准擅自移动车辆,也不准不标记而移动车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好了,今天关于“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